根据《辽宁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辽环发〔2022〕20号)要求,抚顺市生态环境局对2024年录入评价系统的447家企业进行了评价,其中实际参评企业345家,由于停产、注销等原因未参评企业102家。初评结果为:守信企业341家,一般守信企业4家,失信企业0家,严重失信企业0家,现将初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6月5日(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初评结果有异议,可采用电话、信件方式提出意见。
电话:024-58289696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28号抚顺市生态环境局508室
邮政编码:113000
附件:2024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抚顺市企业初评清单(345家)
抚顺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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