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环保审批(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 / 其他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备案公示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3-11-2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2023年11月20日我局对辽宁博大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危险废弃物处置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2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无异议,视为完成备案。

联系电话:024-52867489(抚顺市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邮  编:113006


序号

文件名称

建设单位

1

辽宁博大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危险废弃物处置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

辽宁博大环保产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