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0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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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0-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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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我市汽车钣金喷漆店环保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建议后,局领导非常重视,组织相关处室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将您提出的部分建议写入了《抚顺市2020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计划》,该计划征求议建后,将由市蓝天办发文,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实施VOCs减排,突出重点行业和活性强的VOCs物质及恶臭类VOCs物质的排放控制,建立VOCs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市生态环境局正在编制《2020年抚顺市蓝天保卫战工作计划》分别对汽修行业污染排放治理进行相关规定,将以抚顺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2020年我市将大力推动汽修行业严格按照喷漆操作规程实施封闭作业,加大喷烤漆房废气治理设施建设,集中收集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并安装废气净化设施,鼓励采用水性漆等新材料、新工艺,减少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排放。对汽车维修行业喷漆房违法排污情况进行排查,推动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治理,全面取缔露天和敞开式汽修喷涂作业,实现汽修涂装喷烤漆房内作业,禁止无组织排放。
近年来,尽管我们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受到城市产业结构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制约,还有许多方面需要完善。对您提出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的调查、研究和落实工作。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9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工委、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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