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73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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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0-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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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耿春峰等11名代表: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提案中关于秸秆露天焚烧和秸秆综合利用问题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VOC治理工作有很好的指导意义。您提出的《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的议案》由市生态环境局主办,市农业农村局协办。经综合各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秸秆禁烧方面。为全力做好秸秆焚烧管控工作,我市建立了市、县(区)、乡(街道)、村、组等多级监管网络体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强化网格化管理,明确责任人,建立各级值班巡视制度,及时发现、制止焚烧秸秆行为,对于因秸秆焚烧导致的火灾或阻碍执法的,《辽宁省秸秆焚烧防控责任追究办法》,公安部门将依法严厉查处。同时市生态环境局每年春秋两季,出动大量执法人员深入乡镇进行检查,通过辽宁卫星遥感监测系统,及时发现火点,第一时间进行扑灭,截止3月29日,发现抚顺市火点数共38个,已对相关县区进行通报,要求各县区严格按照秸秆管控工作要求,加强巡查力度,降低秸秆焚烧火点数。
秸秆综合利用方面。以清原县省级示范县为切入点,不断加大秸秆综合利用“五化”的试点和推广力度。全市秸秆利用方式已经从主要用于生活燃烧能源和牲畜饲料,扩展到肥料、饲料、食用菌基料、工业原料和能源等领域,基本形成了“五化”综合利用格局。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持续加大秸秆管控力度。印发《抚顺市秸秆禁烧工作分工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形成合力全市范围内实施秸秆禁烧,确保实现禁烧区内“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的目标。
2、强化秸秆综合利用。一是建立市、县、乡、村三级秸秆台账,摸清全区域秸秆分布情况。二是整合中央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试点县、农机具购置补贴、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政策和扶持资金,积极向上争取有关扶持政策,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秸秆综合税收、运输、用电等政策,不断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扶持力度。三是积极引导扶持秸秆收储运服务组织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社会组织组建专业化秸秆收储运机构,带动小型收储队伍,逐步建立秸秆收储运平台。四是结合目前我市秸秆综合利用情况,以秸秆肥料化还田为基础,以能源化、饲料化为重点,以原料化为突破,以基料化为补充,推进秸秆“五化”利用。
抚顺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11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工委、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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