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市人大代表建议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48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19-04-1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邱忠林、赵维顺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抚顺县石文镇再生资源产业园区的产业布局处理范围进行调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了引导和推进我市再生资源产业持续快速发展,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结合抚顺市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现状,经市政府决定,特此制定了《抚顺市再生资源产业发展指导意见》(抚环发〔2017〕28号)。在该指导意见中,针对抚顺县拆解利用处置工业园区提出重点以电子拆解、汽车拆解和综合利用为主,兼顾其他再生利用循环产业,鼓励采用综合利用处置方式,接纳全省再生资源。2017年4月28日,辽宁省环保厅下发正式文件同意我市再生资源产业园及抚顺县(石文)再生资源产业园规划纳入辽宁省“十三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
     对于代表提出的对抚顺县石文再生资源产业区的产业布局处理范围进行调整,将其纳入全市重点产业园予以扶持。目前,还需要等待我市再生资源产业的发展,再进行动态调整园区规划布局。
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保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我市生态环保事业发展。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