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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事业单位机构信息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5-12-2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事业单位1

1、单位名称:抚顺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2、主要职责:

(一)负责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执法权;地下水污染防治执法权,对因开发土地、矿藏等造成生态破坏的执法权;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执法权;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权;对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执法权。

(二)负责对污染源的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执行情况、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管理情况等开展执法工作。

(三)负责对污染源的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开展执

法工作。

     (负责对土壤污染防治情况开展执法工作。

     (负责对核技术、射线装置利用等电离辐射单位开展执法工作。

(六)负责对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等情况开展执法工作,对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机构和机动车维修单位开展执法工作。

(七)负责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情况开展执法工作。

(八)负责对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开展生态保护执法工作。

(九)负责对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的执法范围、执法程序、执法依据、执法文书、执法行为等开展稽查工作;配合法院开展强制执行工作;协助市生态环境局做好重大责改决定、处罚决定、行政强制决定和移送案件等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以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十)负责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设施设备实施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工作。

(十一)负责参与全市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现场查处工作。(十二)负责生态环境信访案件的承接、查办工作;参与办理上级交办的重大生态环境信访案件;协助解决全市较大、跨区域生态环境污染纠纷案件。

(十三)配合税务部门对重点企业的环境税开展复核

工作。

(十四)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他执法权。

(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3、办公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21-2号

4、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5、联系方式:58289666

6、主要负责人:原旭

 

事业单位2

1、单位名称:抚顺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  

2、主要职责:

(一)承担为制定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和政策提供服务保障工作;承担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总量减排,行政审批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二)承担为全市生态环境信息网络建设运行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市生态环境基础数据库和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平台建设,管理工作。

(三)承担各县区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执法监测等相关工作;承担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

(四)承担为县区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运营监管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

(五)承担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攻关,环境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六)承担大伙房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事务服务保障工作。

(七)承担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3、办公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21-2号

4、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5、联系方式:58289680

6、主要负责人: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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