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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琳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5-01-1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工作分工

负责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自然保护地和生态红线监管、土壤环境管理、农业农村环境管理等工作。分管水生态环境科、水源监管科(自然生态保护科)、土壤与农村生态环境科、清原县分局、望花区分局

个人简历

林琳,女,汉族,1983年3月生,研究生学历,理学硕士学位,中共党员现任抚顺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曾任抚顺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副主任、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副主任;抚顺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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