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分工
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业污染防治、自然保护地和生态红线监管、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保障、大气污染防治和气候应对变化、碳达峰、碳中和等工作,协调做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分管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水生态环境科、水源监管科(服务业与自然生态保护科)、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科、市生态环境局抚顺县分局、望花区分局、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
个人简历
耿延军:男,满族,1976年05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抚顺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曾任抚顺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生态室副主任、行政科长;抚顺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副主任、主任;抚顺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抚顺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四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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