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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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19-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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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2016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8]19号)要求,市环保局逐条梳理落实完成情况,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可核查、能监督”。现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行政权力信息公开
1.推行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情况
市环保局对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情况,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对重点政府信息公开设定专栏,突出了重点政府信息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对广大市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空气、水环境质量进行实时公布,细化城市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对环境质量、环境执法、核与辐射安全、突发环境事件及时公开公布,得到广大人民群众认可。公开了全市重点排污企业名单;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定期发布市环保局的工作动态;及时公开我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受理、环境影响评价验收等信息。
2.政策解读数量和质量明显提高
进一步建立健全政策解读机制,加大解读力度,主动通过政府网站专栏、微信等对政策文件进行权威解读,解读质量明显提高。市环保局注重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作用,通过抚顺市环境保护局官方微信、微博等对环保信息、环保政策等进行及时解读。
3、注重政民互动,积极回应公众诉求
市环保局认真落实“网络回应人”制度,及时答复公众咨询、建议,公开诉求反馈信息。对《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做好了及时的公开解读。
4.公开制度机制完善
市环保局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设立了公开机构;出台了依申请工作规范;对全局各个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环保局根据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对网站进行了更新和设计,与抚顺市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的要求相一致,设定了固定的栏目,并由网站主管部门组织市环保系统各个单位及时进行信息发布,及时更新网站工作。对公开工作进行专项培训,每月统计政务公开工作数据,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工作之中,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
5.政务服务开展情况
按照省市要求进一步规范一站式网上服务和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工作。目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评批复报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等文件均在抚顺市环保局官网上公示。
6.2018年政务信息统计数据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62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589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552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523条;接到举报投诉1987条;收到民心网投诉145件;依申请公开6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未发生。
二、需要加强的工作
1.及时更新政府网站内容,加强对策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确保信息、内容要素更加完整。
2.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环保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