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情况及人员情况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22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2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2022年部门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2022年部门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2022年部门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2022年部门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2022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2022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2022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抚顺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主要职责:
1.负责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执法权;地下水污染防治执法权,对因开发土地、矿藏等造成生态破坏的执法权;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执法权;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权;对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执法权。
2.负责对污染源的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执行情况、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管理情况等开展执法工作。
3.负责对污染源的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开展执法工作。
4.负责对土壤污染防治情况开展执法工作。
5.负责对核技术、射线装置利用等电离辐射单位开展执法工作。
6.负责对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等情况开展执法工作,对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机构和机动车维修单位开展执法工作。
7.负责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情况开展执法工作。
8.负责对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开展生态保护执法工作。
9.负责对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的执法范围、执法程序、执法依据、执法文书、执法行为等开展稽查工作;配合法院开展强制执行工作;协助市生态环境局做好重大责改决定、处罚决定、行政强制决定和移送案件等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以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10.负责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设施设备实施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工作。
11.负责参与全市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现场查处工作。
12.负责生态环境信访案件的承接、查办工作;参与办理上级交办的重大生态环境信访案件;协助解决全市较大、跨区域生态环境污染纠纷案件。
13.配合税务部门对重点企业的环境税开展复核工作。
14.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他执法权。
1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情况及人员情况
抚顺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当于副县处级。事业编制125人,其中财政全部补助编制124人,经费自理编制1人。内设13个科室。年末实际在职职工人71人,退休职工人68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次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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