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三批
(2022年2月21日)
序 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 情况 | 答复举报人情况(选填) |
1 | X2LN202104290021 | 2018年群众举报案件号为:X210000201812010054的问题至今未解决,望花区抚矿中机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依然违规生产,环评审批手续存在造假问题。 | 抚顺市 |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18年投诉中机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在未做环评验收情况下违规生产,产生噪声污染、粉尘污染、废气污染、辐射污染。企业在未完成环评验收情况下违规生产情况属实。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机热电“上大压小”项目2014年12月4日通过国家环保部审批(环审〔2014〕337号),由于该项目当时承担全市27%的供暖任务且没有替代热源,为保证居民冬季取暖,在未完成验收的情况下,该单位在确保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实施了提前生产。其脱硫、脱销、除尘设施于2017年11月15日完成自主验收,2018年企业历次监测均达标排放。该单位有4枚四类放射源(其中2019新增2枚)用于煤质分析,手续齐全。2018年12月第三方公司对辐射工作场所开展监测,符合国家标准。2018年至今,企业在线数据达标排放,自主监测数据达标,企业设备运行正常,污染物达到超低排放标准。2020年4月该企业根据建设项目自主验收的相关要求进行了自主验收,并于网上进行了公示。2020年8月3日取得了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辽宁抚顺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 部分属实 |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门将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做好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 无 |
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抚顺市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3月4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门:抚顺市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56090699
邮寄地址:顺城区新华大街28号抚顺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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