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二批
(2022年1月13日)
序 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 情况 | 答复举报人情况(选填) |
1 | X2LN202104230086 | 1.抚顺市生态环境局乱作为,不按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技术规范勘测定界线,私自将位于二级水源保护区的金阳金矿划入准保护区。 | 东洲区 | 1.经调查,举报人举报情况不属实。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抚顺部分)的批复》(辽政〔2019〕110号)的调整方案,二级陆域保护区范围是以一级保护区外径向距离2000 m为界,并结合周边山脊线走向确定保护区边界,同时充分利用具有永久性的明显标志,如分水线、行政区界线、公路、铁路、桥梁等标示结合水源保护区地形、地标、地物特点,确定各级保护区的地理界线。金阳金矿位于东洲区章党镇二伙洛六队村道路北侧,调整是以此道路为标志物,故将此企业划入大伙房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勘界立标时也是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抚顺部分)的批复》(辽政〔2019〕110号)实施的。 | 不属实 | 无 | ||
2 | X2LN202104270017 | 1.抚顺市生态环境局乱作为,不按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技术规范勘测定界线,私自将位于二级水源保护区的金阳金矿划入准保护区。 | 东洲区 | 1.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抚顺部分)的批复》(辽政〔2019〕110号)的调整方案,二级陆域保护区范围是以一级保护区外径向距离2000m为界,并结合周边山脊线走向确定保护区边界,同时充分利用具有永久性的明显标志,如分水线、行政区界线、公路、铁路、桥梁等标示结合水源保护区地形、地标、地物特点,确定各级保护区的地理界线。金阳金矿位于东洲区章党镇二伙洛六队村道路北侧,调整是以此道路为标志物,故将此企业划入大伙房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勘界立标时也是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抚顺部分)的批复》(辽政〔2019〕110号)实施的。 | 不属实 | 无 | ||
3 | X2LN202105060066 | 举报人对抚顺市在大伙房水源保护区整改问题,不满意。认为抚顺市政府打着“优化调整”旗号,“以调代改”调整水源保护区范围。 | 抚顺市 | 反映情况不属实。 《辽宁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明确将大伙房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列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大伙房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问题整改的一项重要措施。为坚决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抚顺市委、市政府科学划定并严守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保护红线,委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在全面调查、分析大伙房水库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现状,对环境安全形势进行科学评估的基础上,依据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形成了《大伙房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调整技术报告》(以下简称《技术报告》),对大伙房水库一、二级和准保护区作出了科学精准的调整,2018年9月,抚顺市向省政府呈送了《关于优化调整大伙房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请示》(抚政〔2018〕140号)。省生态环境厅按照省政府要求,依法依规严格履行审查程序,先后两次组织国内权威专家、省人大、省政协、省直有关部门、抚顺市及相关县(区)政府召开专家论证会,对《技术报告》进行论证,并多次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2019年9月26日,省政府59次常务会讨论通过了大伙房水源保护区区划调整方案,并印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抚顺部分)的批复》(辽政〔2019〕110号)。 | 不属实 | 无 |
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抚顺市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月13日至2022年1月26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门:抚顺市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56090699
邮寄地址:顺城区新华大街28号抚顺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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