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到年底前,抚顺启动实施2021年秋冬季空气质量达标“百日攻坚”行动,坚决整治大气污染突出问题。
本次“百日攻坚”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以工业污染、燃煤污染、扬尘污染、移动污染源等污染源为防控重点,全面开展严管、严查、严控等措施,确保年底前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不低于80%,PM2.5浓度下降到40微克/立方米以下。
在秸秆露天焚烧管控方面,对人口密集地区、交通干线沿线等重点地域和部位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实行日间和夜间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依法处理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对劝导不理、制止不听的组织和个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在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方面,市、县两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将以燃煤锅炉、火电、钢铁、建材、化工、石化、镁砂等大气重污染企业为重点,加大供暖期特别是重污染天气情况下的检查力度,严查各类违法排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坚决防止出现反弹。
针对石化、钢铁、焦化、有色、建材、制药、农药、煤化工、危险废物焚烧、涉工业炉窑和燃煤锅炉的工业企业开展治污设施大排查。重点检查采取脱硫除尘一体化、脱硫脱硝一体化等低效治理工艺的企业,对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并且排放超标的企业要依法查处,并督促企业限期升级治理,确保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在扬尘污染整治方面,以城区和县城为重点,对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物料的料场开展一次大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对检查发现未按要求采取密闭、设置围挡、有效覆盖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以及在露天装卸作业过程中未采取酒水或喷淋稳定剂等抑尘措施的单位,要依法给予处罚。同时,排查青年路、高山路、南环路、鞍山路、海新通道和葛布通道等主要交通干线两侧的裸露场地,建立裸露场地清单,移交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整治,并跟踪督查整治工作进展。
此外,市生态环境综合法队将组织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并会同市公安局重点组织开展低排放区专项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加大加密柴油货车路检路查频次,狠抓移动污染源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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