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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七)我市开展重污染天气专项执法检查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1-03-1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近日,受不利气候条件影响,我市出现了一次明显的重度污染天气过程。为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督促企业落实好各项减排措施,连日来,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了重污染天气专项执法检查。
      3月12日至13日,执法人员对城区24个重污染天气减排企业、秸秆焚烧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对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情况、生产台账、用电量、在线监测数据、清洁车辆、无组织排放管控措施情况现场检查,确保每家企业减排20%以上。检查期间,大部分企业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实现了20%以上减排比例,堆场料场做到有效覆盖,厂区及时做到清洁运输。也有个别企业涉嫌煤矸石未覆盖的环境违法行为,被责令整改;新抚区和东洲区两处火点被及时扑灭。
      此外,市生态环境局结合无人机的技术优势,开展了一次无人机污染源信息采集专项行动。先后在后汪良屯、古城社区、塔峪镇、石文镇、板石村、田千户屯、抚顺新钢铁公司等地起飞无人机12次,对望花区的古城子路、盘山街、106省道、碾三线西段、沈通线沿线30余公里进行大气污染源排查。共发现火点3处,堆场料场未覆盖问题30余处。市生态环境局将根据采集到的污染源信息汇总转发到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处理,确保污染源清查不留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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