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开展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对标对表新《固废法》相关规定,依法严惩重罚各类涉固废危废环境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查处涉固废、危废类环境违法案件6件。
今年3月,抚顺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顺城区河北乡黄旗村106省道北侧一场院内堆放大量油桶,并有工作人员正在使用抽油泵向吨桶内抽油,然后从吨桶内向油罐车内装车。经查,这是一家没有办理任何环保许可的非法回收废油贮存点,现场勘查发现该场院内存放219个油桶和12个塑料吨桶,油桶内存放废变压器油、齿轮油、机油等各类废旧油品,场院内地面未作硬化防渗漏处理,油污已污染地面,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犯罪。抚顺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立即通知抚顺市顺城区公安分局,抚顺市顺城区公安分局派辖区民警及时赶到现场对现场进行勘查,同时对现场的219个油桶和12个吨桶内废旧油品转移至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封存。查处情况确定嫌疑人身份,嫌疑人到场后对其制作笔录,执法人员现场拍照留存证据,依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弃的变压器油、齿轮油、机油分别属于:废物类别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20-08、900-217-08和900-214-08的危险废物。且该院没有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所要求的标准,已造成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辽宁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和规定的要求,将该案移送抚顺市顺城区公安分局立案处理,并将该案移送书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
近几年,生态环境部门不断加大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力度,增加环境专管员力量,实施网格化监管。同时,积极推进有奖举报制度,让环境违法行为即使躲得再隐蔽,也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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