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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6-03-0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025抚顺市生态环境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以法治力量护航绿色发展。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落实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市生态环境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以机关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定期召开专题学习,听取各部门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汇报,领导小组组长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要点,确保方向明确、责任压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对党内法规、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组织交流学习。积极开展第一责任人述法工作,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领导责任、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与履行复议决定

市生态环境局按照《抚顺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应诉工作暂行办法》严格执行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全面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2025年,作为被上诉人的行政诉讼案件一审、二审累计开庭审理4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并组织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推动纠纷实质化解同时,负责人带头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全年配合办理复议案件1件,通过按期答辩、参与调解促使当事人主动撤销复议申请,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作用。

(三)积极探索立法工作,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程序

积极探索立法工作,重新修订《抚顺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于2025年3月1日正式施行,为全面整治环境噪声污染提供了有力保障。起草制定了《抚顺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为解决扬尘污染问题提供了制度支撑。重新修订了《抚顺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规定》,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工作提供了统一、规范的裁量依据。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程序,对所有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由局法制部门进行前置审查,确保文件内容符合上位法规定,全年完成政策文件合法性审查 8公平竞争审查8件

(四)加强诚信政府建设,落实企业分级分类监管。

2025年,市生态环境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网站公开政府文件、政策解读、重大项目等信息1713条,通过微博、微信公开政府信息2548条。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落实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完成2024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对345家企业进行评价打分,其中341家为守信企业、4家为一般守信企业,评价结果市生态环境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将企业环境信用等级作为分级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五)发挥法律顾问指导作用提升决策公信力

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等工作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全年参与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8次,为7起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提供法律分析和处理建议,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5次,审查合同等法律事务35件,对全市相关部门和局内各部门开展专题授课2次,通过法律顾问的专业指导,为全局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保障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权威性落实全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要求,组织全系统持有行政执法资格证人员按要求完成年度学习任务,组织证件到期人员参加考试,全年考试通过率达到100%。

创新执法监管模式,提升执法效能

向社会公开选聘社会监督员30人,邀请社会监督员参加执法监督活动17人次。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全年开展非现场检查109家次,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干扰。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向社会公开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增强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严格落实涉企检查审批备案制,实施平台派单执法和“扫码入企”检查,累计派单执法185家次。开展涉企行政检查集中整治,召开5次专题会议,梳理问题17项,完善执法领域制度9项,确保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动取得实效。

(七)深化执法普法融合,增强法治宣教实效

积极探索创新宣传载体,拓展普法覆盖新维度,探索“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宣传模式。充分运用局官方网站、政务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定期推送政策解读、法律知识普及、典型案例分析等通俗易懂的内容,扩大网络传播效应。 结合“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工作人员及志愿者深入社区、学校、企业、乡村,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布置展板等形式,面对面为群众解答生态环境法律疑问,宣讲环保法律法规,引导公众自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虽然2025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不足。

一是执法规范化水平需持续提升。虽然推行了“三项制度”,但在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公示方面仍有提升空间,部分领域执法程序不够严谨,证据固定不够扎实。

二是执法人员法治素养与专业化要求存在差距。随着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体系日益复杂,部分执法人员对法律条文的理解、适用和解释能力跟不上形势发展。特别是在调查取证、法律文书制作、运用科技手段执法等方面,存在本领恐慌,影响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率,系统化、常态化的法治培训需要加强。

三是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感染力有待增强。普法内容有时与群众关切、企业需求结合还不够紧密,形式相对传统,利用新媒体开展互动式、案例式普法的创新力度还需要加强,普法效果与预期目标存在一定差距。

三、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6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强化法治实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监管执法精准性和规范性。优化法治服务,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优化营商环境,高效化解行政争议。深化普法宣传,落实普法责任,提升全社会生态环境法治素养,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抚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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