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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开展2025年度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名单的公示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6-02-0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不需要开展2025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2月26日。

公示期间,企事业单位、组织、群众若对企业信息有异议,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反映。来信请寄: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28号抚顺市生态环境局,邮政编码:113009,请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联系电话:58289027。

 

附件:不开展2025年度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名单

附件  不开展2025年度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名单的公示.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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