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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5-02-2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中共抚顺市委、抚顺市人民政府:

2024年抚顺市生态环境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以法治力量护航绿色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要求,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落实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市生态环境局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各部门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汇报,领导小组组长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抚顺市生态环境局学法清单》纳入学习计划,按照《清单》内容定期对党内法规、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组织交流学习。按照《辽宁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要求,积极开展第一责任人述法工作,向中共抚顺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报送2024年《抚顺市生态环境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领导责任、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出庭应诉制度落实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应诉工作的实施办法》各项工作部署,印发《抚顺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应诉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诉讼案件应诉程序,明确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及职责,全面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2024年,我局涉及1起行政诉讼案件,公开庭审1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同时通过组织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的活动,不断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对应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市局、市执法队信访部门负责人,各区分局信访工作负责人等21人次参与旁听诉讼案件庭审。

(三)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落实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全面支持行政复议工作,推动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纠正违法和不正当行政行为中的作用,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2024年,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全部行政处罚决定被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共2件,均严格按照抚顺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工作要求,按期提交答辩材料及案件详细资料配合审查,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按时参加行政复议听证会,2件案件经审理均维持原决定,局机关负责人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要求参加复议听证会,发表总结陈述并带头严格履行抚顺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生效决定。

(四)积极探索立法工作,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程序

2024年,我局根据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对《抚顺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重新修订,在市人大、市司法局的协调指导下,通过广泛征集意见建议,深入排查噪声污染防治疑难问题、工作职责分工等,新修订的《抚顺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经抚顺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经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为严格规范政策措施合法性、公平性审核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抚顺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的通知》《抚顺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在新拟定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严格按照审查程序,由局政策法规科按照《辽宁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进行审核,对拟稿部门提交的正式定稿文本、以及征求意见情况等必要材料进行全面审核,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制度,全年共审核文稿25次。此外,我局积极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政策清理工作,定期对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的政府规章、条例、行政规范性文件等进行清理,提出清理意见报送至市人大、市司法局等相关部门,有效破除制约企业发展的制度障碍。

(五)加强诚信政府建设,落实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积极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围绕诚信政府建设,落实行政机关守信践诺,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根据《辽宁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辽环发〔2022)20号)和《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辽环综函〔2024)57号)要求,完成抚顺市2023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2023年度全市有效参评企业共313家,最终评价结果为守信企业308家、一般守信企业5家,无失信及严重失信企业。通过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开展依法约束企业,加强社会组织信用意识,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共享运用,实行分级分类监管。

(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指导作用,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市生态环境局聘请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等工作给予法律意见,凡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合法性审核、公平性竞争审查程序。法律顾问参与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为全局行政决策提供了专业建议,有效降低了决策风险,提高了决策质量。2024年,法律顾问对市直各相关部门开展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内容解读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各部门“生态有价、损害担责”的环境保护意识,围绕《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了全局业务培训,提升了工作人员在合同拟定、签署过程中的规范意识和合规意识。

(七)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通过行政执法专门培训和每月执法大练兵业务培训,确保完成每年每人60学时的培训任务。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营造出“比学赶帮”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双微”平台、“六五环境日”等进行宣传教育,在公众号持续进行普法宣传,解读法律法规、推送执法案例、宣传企业责任等。开送法律服务入企业活动,帮助企业及时了解和掌握环保法律法规相关要求,推动落实主体责任。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虽然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制规范和监督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需要完善法治建设工作制度;二是执法队伍建设仍然存在薄弱环节,目前全局专业法治人才十分欠缺执法人员数量严重不足;三是环境执法监管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特别是综合执法改革后的移交事项的落实,仍存在监管职责交叉,存在协同执法、合力不足等问题。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5年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部署和安排,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落细,高标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0-2025年)》为核心,加快补齐生态环境执法能力短板,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抚顺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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