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顺市2024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
企业名单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依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现将2024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至3月29日(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企事业单位、组织、群众若对企业信息有异议,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反映。来信请寄: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28号抚顺市生态环境局,邮政编码:113006,请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网络邮件方式:请将意见发至sthjjzhk@163.com。
联系人:昌新华,联系电话:024-58289027
附件:抚顺市2024年度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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