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程序的报告
从17日19时开始,我市AQI指数158,空气质量为中度污染,首要污染物:PM2.5,截至到18日9时此次中度到重度污染过程持续15个小时。首要污染物PM2.5 小时浓度值最高为245µg/m3。
由于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18日至20日我市将发生一次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本次污染过程主要是受气温的升高和大气静稳等不利气象条件叠加本地污染源造成,预计中度至重度污染时段为18日0时至20日23时,21日受弱冷空气影响,污染状况会逐渐结束。
日期 |
空气质量 |
首要污染物 |
18日 |
中度至重度 |
PM2.5 |
19日 |
中度至重度 |
PM2.5 |
20日 |
中度至重度 |
PM2.5 |
建议市政府根据《抚顺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抚政办发【2015】55号)的规定,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重点采取以下措施实行应急响应:
1、对重点监管企业实行驻厂员制度和不间断巡视制度,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限产企业名单(见附表1)对抚顺大伙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重污染企业实施限产措施,使其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50%以上。
2、全市范围禁止烟花爆竹燃放、露天烧烤。
3、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限产企业名单(见附表2)对抚顺美亚制药有限公司等重污染企业实施限产措施,使其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50%以上。
4、加强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规范化管理。停止碾山线以北、高山路以南区域拆迁工程、土石方作业等可能产生大量扬尘的作业环节。
5、在保持日常道路清扫保洁的基础上,根据空气相对湿度等气象条件,适时地增加洒水降尘作业(冬季除外)。
6、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各通信公司向公众发送预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倡导公众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7、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特别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外出人员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附件1:
重污染天气应急限产50%企业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抚顺大伙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2 |
抚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3 |
抚顺矿业集团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厂 |
4 |
抚顺汇金耐火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
附表2:
重污染天气应急限产50%企业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抚顺美亚制药有限公司 |
2 |
抚顺瑞华纤维有限公司 |
3 |
抚顺市北方化工有限公司 |
4 |
抚顺东方炭素有限公司 |
5 |
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6 |
辽宁北方华丰特种化工有限公司 |
7 |
抚顺北方炭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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