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国令第748号)、《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环土壤〔2019〕25号)的要求,科学指导抚顺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技术指南(试行)》并结合抚顺实际,制定本划分方案,现将全文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3月14至2023年4月14日。
二、意见反馈至电子邮箱:trsthjk@163.com,联系电话:58289632。
三、注意事项
为保障所提供的意见或建议真实可靠,提岀意见或建议的市民请留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以方便答复,否则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抚顺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
抚顺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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