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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八批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3-07-1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抚顺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八批

(2023年7月18日)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答复举报人情况(选填)

1

LN2020LD0904FS06

每年入冬后,抚顺市几百辆“小凉快”烧炉子取暖,污染空气,影响抚顺市的空气质量,新抚区裕民商场、望花区七百商贸大厦门前特别严重。

抚顺市

上述两个区域为我市商业聚集区,客流量大,冬季,部分“小凉快”车主存在烧炉子的行为。

部分属实

2020年以来,市公安局所属的市交通管理局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在原有城市禁行区域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了“小凉快”生存空间,并下发了《关于部分电动车辆在部分道路上禁止行驶的通告》,同时,在我市沿滨路(东起浑河南路路口、西至古城子河口桥段)、站前地区(北至东西一路、南至东西十路、东至东三街、西至西三街、中央大街)、新城路(永城街至汪清街)、临江路(永城街至汪清街)、新华大街、丹东路(海城街至北镇街)、东洲大街(绥化路至阿金沟路口)等路段对“小凉快”车辆实施了禁行。在城乡结合地区,市交通管理局现场查处了车辆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共计查处并处罚无牌电动车近4000余起,对驾驶人教育达7000余次。


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抚顺市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7月31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门:抚顺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56090699

邮寄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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