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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七批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3-03-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023年3月30日)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答复举报人情况(选填)

1

LN2020LD0901FS12

 

栗子沟东山小区南侧的方大碳素厂不定期排放黑烟,异味刺鼻熏人。

 

抚顺市东洲区

经查,企业位于东洲区平山南街9号,煅前焦和煅后焦全部进入库房储存,大气排放口在线数据达标,未发现偷排废气行为。

煅烧炉主要是去除煅前焦的水分和挥发份,煅前焦来源于石油二厂,是脱硫后的低硫煅前焦。企业在煅烧过程中温度1150摄氏度左右,主要去除挥发份中的甲烷、一氧化碳、水分等杂质,燃烧时通过多层火道进行充分燃烧,由于充分燃烧,主要排放气体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物质,现有工况下,不存在燃烧不充分的情况。  

2020年8月12日-13日,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公司对排气筒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监测数据显示达标排放。

部分属实


2

LN2020LD0901FS22

方大碳素厂生产排放废气,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抚顺市东洲区

经查,企业位于东洲区平山南街9号,煅前焦和煅后焦全部进入库房储存,大气排放口在线数据达标,未发现偷排废气行为。

煅烧炉主要是去除煅前焦的水分和挥发份,煅前焦来源于石油二厂,是脱硫后的低硫煅前焦。企业在煅烧过程中温度1150摄氏度左右,主要去除挥发份中的甲烷、一氧化碳、水分等杂质,燃烧时通过多层火道进行充分燃烧,由于充分燃烧,主要排放气体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物质,现有工况下,不存在燃烧不充分的情况。  

2020年8月12日-13日,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公司对排气筒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监测数据显示达标排放。

部分属实


2

LN2020LD0902FS12

方大碳素集团距离居民楼不到400米,每天半夜23点以后排放异味气体,影响附近小区居民生活。

抚顺市东洲区

经查,企业位于东洲区平山南街9号,煅前焦和煅后焦全部进入库房储存,大气排放口在线数据达标,未发现偷排废气行为。

煅烧炉主要是去除煅前焦的水分和挥发份,煅前焦来源于石油二厂,是脱硫后的低硫煅前焦。企业在煅烧过程中温度1150摄氏度左右,主要去除挥发份中的甲烷、一氧化碳、水分等杂质,燃烧时通过多层火道进行充分燃烧,由于充分燃烧,主要排放气体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物质,现有工况下,不存在燃烧不充分的情况。  

2020年8月12日-13日,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公司对排气筒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监测数据显示达标排放。

部分属实


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抚顺市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13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门:抚顺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56090699

邮寄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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