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第一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一批
(2021年7月29日)
序 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 情况 |
答复举报人情况(选填) |
1 |
LN2020LD0826FS56 |
抚顺市中心医院传染病房建设项目实际是抚顺市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目前处于手续流程阶段,举报人认为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问卷调查,存在三点不合理,1、汇银东第小区居民调查时间不合理;2、调查地点不合理(在万科和澳海澜庭调查);3、对调查对象存在欺瞒,有相关视频作证。举报人等曾联名向相关部门诉求,未得到任何答复。 |
抚顺市 |
经市委政法委调查了解,当时抚顺市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正在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按照计划还没对举报中涉及的小区和人员开展调查走访工作。 |
部分属实 |
市委政法委已要求抚顺市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认真履行与业主方的合同约定,按稳评工作要求对项目周边地区开展调查走访,广泛征求居民意见。2020年9月27日至11月25日,抚顺市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已按照规范程序在汇银东第、万科、澳海澜庭等小区的门口完成了调查走访工作。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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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省或市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7月29日至2021年8月11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门:抚顺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56090699
邮寄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华街道新华大街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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