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抚顺市)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十四批
(2021年2月10日)
序 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 情况 |
答复举报人情况(选填) |
1 |
X210000201811070059 |
抚顺市环保局及各区县(市)环保局行政处罚信息不全或查询不到。 |
抚顺市 |
经调查,抚顺市环境保护局市本级和区级行政处罚信息在抚顺市环境保护局网站“环境执法”专栏公开,县级行政处罚信息分别在各自县人民政府的门户网站上公开。因抚顺市环境保护局网站“环境执法”专栏内包含有:政务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和环境执法检查信息等,内容繁多,造成专栏内行政处罚信息不够直观,查询不够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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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属实 |
为确保行政处罚信息直观、便捷,更加公开透明,便于公众知晓,2018年11月17日,抚顺市环境保护局在门户网站的主页面上,开设“行政处罚”专栏集中公开行政处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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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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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抚顺市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2月10日至2021年3月1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门:抚顺市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58289699
邮寄地址:顺城区新华大街28号抚顺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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