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十四:环境法治意识淡薄。一些地市为追求短期经济利益,对环保法律法规置若罔闻,屡屡突破底线上马项目,违法违规问题突出。
二、整改目标
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环境法治意识明显增强。
三、整改措施
(一)严把审批关。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产业、技术政策的项目,坚决不批。所有新建项目的选址必须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对布局不合理、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坚决不予批准。(二)开展建设项目“回头看”。对违法违规的建设项目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取缔。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严把审批关。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产业、技术政策的项目,坚决不批。所有新建项目的选址必须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对布局不合理、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坚决不予批准。
(二)开展建设项目“回头看”。按照《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力推进建设项目“回头看”整改工作的通知》、《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建立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台账并完成整改。截至目前,全市建立项目台账共57家,其中包括中央环保督察东洲高新区27家企业。经过排查27家企业中确认21家已完成环保审批手续。剩余6家无环保审批手续的企业均处于停建状态。其中:1家恢复原状,1家拆除设施,1家注销执照,1家营业执照迁出东洲区,2家营业执照减项,减项后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余30家企业予以行政处罚。包括新宾县3家,清原县8家,抚顺县6家,望花区4家,东洲区5家,顺城区4家。截至目前,22家企业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其余8家无环保审批手续的企业中,新宾县1家企业停产状态;望花区1家依据《2021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不需做环评;抚顺县1家停产状态,1家依据《2021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不需做环评,1家将采洞口回填并复垦;清原县3家停产状态。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月29日至2021年2月5日
受理部门: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
联系电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甲
中共抚顺市委 抚顺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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