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6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抚顺市生态环境局望花区分局决定对辽宁鑫众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办理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现将办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5日-2026年1月21日(5个工作日)。许可内容如下:
法定代表人:吕洪亮
持证单位住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 30 号
处置设施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 30 号
经营危险废物方式:收集、贮存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及规模: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14-08)(600吨/年)
许可证有效期限:3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举报电话:56883066
抚顺市生态环境局望花区分局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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