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2025年12月23日我局对中色红透山采、选生产系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3日-2025年12月2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无异议,视为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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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邮 编:113006
序号 | 文件名称 | 建设单位 |
1 | 中色红透山采、选生产系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 | 中国有色集团抚顺红透山矿业有限公司 |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BRE__YePX_I3mYhcJUMKuQ?pwd=5h6j 提取码: 5h6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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