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省厅关于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有关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委托抚顺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听取了汇报、调阅了资料、现场进行了核查,认为企业已经达到了验收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1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石油一厂 |
2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石油二厂 |
3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石油三厂 |
4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石油乙烯化工厂 |
5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洗涤剂化工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