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1月18日我局对抚顺中油优艺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抚顺市12000吨年废液焚烧项目(危废甲类库建设部分)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52867489(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