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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辽宁华丰民用化工发展有限公司新建NHN起爆药自动化及基础雷管装填生产线项目审批公示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12-1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11日我局对辽宁华丰民用化工发展有限公司新建NHN起爆药自动化及基础雷管装填生产线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52867489(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抚环审﹝2024﹞44号  

关于辽宁华丰民用化工发展有限公司新建NHN起爆药自动化及基础雷管装填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辽宁华丰民用化工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辽宁华丰民用化工发展有限公司新建NHN起爆药自动化及基础雷管装填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经抚顺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委员会讨论,现批复如下:

一、辽宁华丰民用化工发展有限公司拟投资1108万元建设NHN起爆药自动化及基础雷管装填生产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租用华丰特化现有的DDNP干燥工房,内新建一条年产14吨NHN起爆药自动化生产线,租用华丰特化基础雷管装填工房(504-1),内进行技术改造一条基础雷管自动装填生产线。其余储运工程、公用辅助工程依托或新建。

生产规模:年生产14吨NHN起爆药、5000万发基础雷管。

二、依据抚顺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风险可控。因此,我局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本项目施工期颗粒物执行《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表1中“城镇建成区”浓度限值。

本项目NHN起爆药生产线产生少量无组织废气。主要是烘干工序产生的少量无组织颗粒物,以及销爆废水在处理过程中产生少量无组织氨和硝酸雾,通过车间以无组织形式排至车间外。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NH3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限值,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的硝酸雾(以NO2计)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

2.本项目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至三宝屯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pH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要求;Ni+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要求;其余污染因子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3.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本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

4.本项目NHN起爆药生产线中分盘、凉药、烘药、倒药、分析、称量过程废药送到销毁塔进行消爆处理,废水蒸发器蒸发底渣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雷管装填生产线的废药、擦拭浮药抹布和不合格基础雷管一起送到废品库油盒内浸透油后,送到销毁塔进行销毁。

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本项目按相关规范进行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6.本项目依托厂内现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厂内建有一座600m³事故池)。

7.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加强对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和运行管理,并定期做好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8.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9.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10.本项目由抚顺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监管

四、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投产前,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抚顺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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