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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辽宁华亿化工实业有限公司10万吨/年歧化松香钾皂、5万吨/年脂肪酸钠皂项目审批公示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02-2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2月28日我局对辽宁华亿化工实业有限公司10万吨/年歧化松香钾皂、5万吨/年脂肪酸钠皂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52867489(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抚环审﹝2024﹞1号  

关于辽宁华亿化工实业有限公司10万吨/年

歧化松香钾皂、5万吨/年脂肪酸钠皂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辽宁华亿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辽宁华亿化工实业有限公司10万吨/年歧化松香钾皂、5万吨/年脂肪酸钠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经抚顺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委员会讨论,现批复如下:

一、辽宁华亿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拟投资3673.32万元建设10万吨/年歧化松香钾皂、5万吨/年脂肪酸钠皂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生产厂房(新建;占地面积:217m2),内设1个歧化松香钾皂反应釜R101(有效容积:80m3)、1个脂肪酸钠皂反应釜R102(有效容积:80m3),共设置2条生产线;成品库房(新建;占地面积:217m2),内设1个歧化松香钾皂成品罐V201(有效容积:200m3)、1个脂肪酸钠皂成品罐V202(有效容积:200m3)及其配套的成品泵、装车泵;脂肪酸罐区(新建;占地面积:53m2),设2个脂肪酸罐V302、V303(每个有效容积:50m3);原料库房(利用原有空置厂房;建筑面积287m2),内设1个氢氧化钾配碱罐V101(有效容积:15m3)、1个氢氧化钠配碱罐V102(有效容积:15m3)、1个脱盐水罐V301(有效容积:50m3)及其配套的碱泵、水泵;锅炉房内设1台4t/h天然气备用锅。其他辅助公用工程依托原有。

建设规模:年产10万吨歧化松香钾皂、5万吨脂肪酸钠皂。

二、依据抚顺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风险可控。因此,我局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施工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本项目施工期扬尘执行《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中“城镇建成区”浓度限值。

本项目优先采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采用密闭化配料和投料系统,装置区无组织废气实施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LDAR);天然气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通过排气筒(DA003;新建;高15m)排放。

本项目排放的锅炉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排放限值。

本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浓度限值;

本项目排气筒按规范设置采样口及采样平台。

2.本项目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软水制备废水、锅炉定期排污水经厂内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高新区东泽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污水总排口污染因子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2标准值。

厂区废水总排口设置在线监测系统。

3.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本项目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

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的3类标准。

4.本项目产生的滤渣、污水处理站污泥为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厂内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废原料包装材料不含有、不沾染毒性、感染性物质,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定期返回厂家再利用;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为一般固废,交由厂家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本项目按规范进行分区防渗。

6.本项目依托原有三级防控系统。一级防控措施:生产装置区周围污水沟、罐区围堰;二级防控措施:在厂区雨排口设置雨水缓冲池、提升泵、切换阀门及引入事故池管线;三级防控措施:厂内设置事故池(储存能力:2080m³)。

7.天然气备用锅仅在园区供汽系统设备检修期间使用。

8.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加强对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和运行管理,并定期做好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9.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10.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11.本项目由抚顺市生态环境局东洲区分局负责监管

四、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工程建成后,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抚顺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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