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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东露天矿采矿外排(西露天矿)物料环保治理项目拟审批公示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6-08-1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819日我局拟对东露天矿采矿外排(西露天矿)物料环保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819日-2026821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52867489(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编:113006

一、项目名称

东露天矿采矿外排(西露天矿)物料环保治理项目

二、建设地点

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露天矿北侧工业场地

三、 建设单位

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露天矿

四、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辽宁睿铂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 项目概况

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露天矿拟投资2975.10万元,建设“东露天矿采矿外排(西露天矿)物料环保治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依托现有滚筒分选车间建设一条120万t/a外排物料分选生产线,新建原料仓库、筛分车间、压滤车间、储运系统以及配套环保措施,其他辅助、公用工程依托现有

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原煤装卸过程产生的装卸料粉尘、筛分过程产生的筛分粉尘和车辆运输过程产生的道路扬尘。原料仓库密闭,棚顶设置喷淋降尘系统;储煤仓库、煤泥仓库封闭;筛分设备封闭、进出口设置皮挡帘、上方设置喷淋降尘系统,筛分厂房封闭;厂内路面硬化、定期清扫、洒水抑尘、车辆密闭。

 

废水

项目洗选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返回洗选工段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废水定期清掏,不外排。

噪声

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

固体废物

沉淀池污泥与煤泥一起外售处理,煤矸石、砂石直接装车运输至电铁转运场地,通过电铁专线运送至西露天矿坑回填,不在厂区储存;废筛网、废滤布直接由厂家回收处理;枕木位于一般固废间暂存,定期外售;废机油、含油抹布暂存于东露天矿已建危废间,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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