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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抚区——辽宁霖江食品有限公司复合调味品生产车间新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6-07-2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724我局拟对辽宁霖江食品有限公司复合调味品生产车间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7242026728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58583709抚顺市生态环境局新抚分局)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新抚路71号

   编:113008

一、项目名称

辽宁霖江食品有限公司复合调味品生产车间新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

抚顺市新抚区抚顺胜利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园

三、建设单位

辽宁霖江食品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辽宁泽枫环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辽宁霖江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抚顺市新抚区抚顺胜利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园,投资150万元建设复合调味品生产车间新建项目,用地面积4800平方米,年产调味品4600t

六、环境保护措施

6.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为工艺粉尘、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爆香油烟、蒸煮废气。

脱包、配料、投料过程产生的工艺粉尘由5个半包围侧吸罩收集,经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20m的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6297-1996)表2中浓度限值;

蒸汽发生器,燃料为天然气,配置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过程产生的污染物通过1根18m高的烟囱(DA002)排放,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爆香油烟由1个伞形顶吸罩收集,蒸煮工序产生的水蒸汽由蒸煮釜自带排气口软连接管+3个伞形顶吸罩收集,经1台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再通过1根专用烟道(DA003)引至厂房房顶以上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饮食业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为实验室废气、打码工序有机废气、车间异味、污水处理设备恶臭等。

实验操作严格在通风柜内规范操作,通风柜设有抽风装置,实验废气通过排风口引至室外无组织排放;

打码过程采用水性油墨,于封闭厂房内无组织达标排放;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取池体加盖封闭,定期喷洒除臭剂;

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限值要求。

6.2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所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以及实验室废水等。自建10t/d的污水处理一体化装置,工艺为“调节—厌氧—接触氧化—二沉”,废水由自建的污水处理一体化装置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海城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排入设置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6.3噪声防治措施

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限值要求

6.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油脂、除尘灰、包装废料、废布袋、污泥、废反渗透膜、废水性油墨瓶、废机油等。

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清洗静电式油烟净化器产生的废油脂,暂存于一般固废堆放间内,委托有动植物油回收能力的单位统一处理;

包装废料、除尘灰暂存于一般固废堆放间内,袋装定期外售;

不合格产品暂存于一般固废堆放间内,桶装,定期由饲料加工厂回收利用;

废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袋装,采取封闭式厢式货车运输,由有污泥处置能力的单位清运处理;

废布袋暂存于一般固废堆放间内,定期由专业厂家回收处理;

废反渗透膜由设备厂家回收更换,不暂存

废机油置于密闭的油桶中,和废水性油墨瓶、实验室废物一起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内,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6.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厂房、一般固废堆放间一般污染防治区污水处理一体化装置、危废贮存点重点污染防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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