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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昱源(辽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贮存设施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6-07-1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715日我局拟对昱源(辽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贮存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715日-2026717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52867489(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编:113006

一、项目名称

昱源(辽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贮存设施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抚顺县养树村抚顺县产业园区

三、 建设单位

昱源(辽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四、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辽宁博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五、 项目概况

昱源(辽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326万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依托现有一般固废贮存库和危废贮存场进行改造,改造后危废贮存库2(丙类库;内设4座油泥池;建筑面积10008.48m2)用于危险废物入场贮存;改造后一般固废贮存库位于危废贮存库2南侧建筑面积3885m2用于贮存现有一般固废污染土、脱硫石膏和建筑污泥等。依托现有危废贮存库1,调整内部布局其余辅助、储运、公用工程依托现有

 

废气

危废库2内部整体微负压收集,经植物液喷雾除臭+二级碱液喷淋处理;油泥池采用单独密闭设计,废气采取带控制系统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引入排气筒DA01726m排放。

废水

本项目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碱液喷淋废水,排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抚顺县养树村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

噪声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机泵等采用减振基础。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厂内危废库暂存后返回回转窑配伍。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地下水及土壤

本项目按规范进行分区防渗。

环境风险

本项目依托现有三级防控体系,其中一级防控措施为回收油罐、氨水溶液储罐围堰;二级防控措施为排水系统设置切换阀门;三级防控措施为事故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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