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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城区—东吉纳源(辽宁)食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6-07-0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71日我局拟对东吉纳源(辽宁)食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71日-202673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58670996(抚顺市生态环境局顺城区分局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13号 邮编:113006

一、项目名称

东吉纳源(辽宁)食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抚顺市顺城区前甸镇鲍家村  

三、建设单位

东吉纳源(辽宁)食品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辽宁世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东吉纳源(辽宁)食品有限公司,拟在抚顺市顺城区前甸镇鲍家村,新建东吉纳源(辽宁)食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项目租用现有厂房进行生产,厂房建筑物共分为3层建筑,其中一层用于生产,二、三层用于办公,主要产品为独立包装纳豆,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404.67m2,总投资500万元。

六、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为蒸煮、发酵废气、包装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蒸煮工序会产生少量异味(以臭气浓度计),产生量极小,蒸煮工序位于全封闭车间、车间内微负压,蒸煮工序异味对外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发酵室内微负压,‌配合内部封闭空气过滤器,仅为关停机、设备检修时呈无组织排放。覆膜挤压时产生极少量废气,包装工序位于全封闭车间内,车间工作时保持微负压状态,能够有效抑制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产生量较小,并且各个池体进行加盖,定期喷洒除臭剂后废气进行无组织排放。经预测,无组织硫化氢、氨气最大落地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2、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排水包括生活污水、软化浓水、洗豆废水、浸泡废水、蒸煮废水、锅炉废水、锅炉冷凝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过“调节池+UASB+AAO”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综合废水排入市政管网,再经三宝屯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后排入李石河。经核算本项目废水排放满足《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6817-2025)中表1标准限值,同时符合三宝屯污水处理厂接纳指标要求。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洗豆机、蒸汽高压锅等生产设施。项目采取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利用建筑隔声、加强设备维护以及风机安装消声器、加装隔声罩等措施,经预测运营期厂界东、南、西侧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厂界北侧噪声贡献值符合4类标准要求。

4、固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袋、污泥、杂质、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RO膜。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于垃圾桶中,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废包装袋、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反渗透RO膜等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委综合利用/处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废水经污水处理时会产生污泥,暂存于污泥池,定期外委综合利用/处置;项目振动筛豆过程产生杂质,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委综合利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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