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5月25日我局拟对抚顺市聚鑫牧业有限公司新建肉种鸡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5日-2026年5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52867489(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邮 编:113006
一、项目名称
抚顺市聚鑫牧业有限公司新建肉种鸡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项目
二、建设地点
清原满族自治县夏家堡镇邱窝棚村
三、 建设单位
抚顺市聚鑫牧业有限公司
四、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辽宁英瑞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五、 项目概况
抚顺市聚鑫牧业有限公司投资10200万元在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夏家堡镇邱窝棚村建设肉种鸡养殖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化鸡舍18栋、粪场、污水贮存池、病死鸡无害化处理罐、锅炉间、办公室以及配套公用、辅助和储运工程等。
建设规模: 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存栏蛋鸡16.8万只,年产鸡蛋量为2520万枚的养殖规模。
废气
生物质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法,锅炉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1;高40m)排放。粪场为封闭式,定期喷洒除臭剂,新建生物除臭设施,尾气经排气筒(DA002;高15m)排放。食堂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楼顶的排气筒(DA003)排放。鸡舍采用干法清粪工艺,及时清理鸡舍,日产日清粪便,定期喷洒除臭剂;污水贮存池加盖封闭,定期喷洒除臭剂。
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及鸡舍冲洗废水排入污水贮存池,经贮存池沉淀+厌氧发酵处理后,作为液体肥料,用于附近农田施肥,不外排。纯水制备废水与锅炉排污水用于场内冲渣及洒水抑尘用水,不外排。
噪声
本项目采取隔音措施、减振垫等措施。
固体废物
本项目清出的鸡粪运至抚顺嘉园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处理;污水贮存池沉淀渣集中收集后与鸡粪一同外售;病死鸡进行无害化处理后产生的沼液(沼渣)运至抚顺市题桥动物无害化处理服务有限公司处理;饲料残渣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生物质燃烧灰烬及除尘灰收集后外售;废布袋、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防疫垃圾由动检防疫人员现场回收,统一处置;消毒剂废包装、除臭剂废包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地下水及土壤
本项目按规范进行分区防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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