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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抚顺市三象建筑垃圾清运处置有限公司新建望花区建筑垃圾堆填场工程拟审批公示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6-04-2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423日我局拟对抚顺市三象建筑垃圾清运处置有限公司新建望花区建筑垃圾堆填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423日-2026427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52867489(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编:113006

一、项目名称

抚顺市三象建筑垃圾清运处置有限公司新建望花区建筑垃圾堆填场工程

二、建设地点

抚顺市望花区演武街道小演武村

三、 建设单位

抚顺市三象建筑垃圾清运处置有限公司

四、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辽宁禹慧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 项目概况

抚顺市三象建筑垃圾清运处置有限公司拟投资200万元,建设“望花区建筑垃圾堆填场工程”本项目位于抚顺市望花区演武街道小演武村,为新建项目。建设两个功能互补的堆填库区,总设计库容为5万立方米。其中一库区主要用于容纳综合建筑垃圾,设计库容约3万立方米;二库区则专门用于堆填工程渣土,设计库容约2万立方米其他辅助公用工程新建。

处置规模:年处理建筑垃圾约为6000吨。

本项目堆填采用已经过预处理分类的工程渣土、工程垃圾和拆除垃圾。进场物料中不包含废旧混凝土、碎砖瓦、废砂浆、废沥青等废弃建材,废金属、废木材、废塑料、废纸、玻璃、橡胶等废弃材料及工业企业场地、工业园区、矿山工业场地产生的建筑垃圾。

 

 

废气

施工场地应按照“六个百分百”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车辆运输扬尘:物料运输采用密闭车辆运输;对入场临时道路采取洒水增湿降尘;限制车速;加强对运输车辆装载量的管理,严禁超载。

建筑垃圾装卸扬尘:尽可能降低物料卸料高差;作业时对物料洒水,保持物料湿度;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大风天气禁止卸料作业。

堆填作业扬尘:作业时采用雾炮车对作业面堆填料抑尘,提高物料的湿度;严格控制堆填工作面,建筑垃圾堆填采用分层摊铺、往返碾压的作业方式,达到最终堆填标高后进行终场覆土植树;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大风天气禁止堆填作业。  

项目严格控制入场固废性质,禁止生活垃圾、工业固废、装修垃圾、危险废物以及其他有毒、有害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场。

 

废水

本项目车辆冲洗废水排入沉淀池,沉淀后定期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噪声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加强运输车辆维修保养,减速慢行;在厂界附近作业时,作业区推土机与平碾不同时作业,作业区与洗车平台不同时作业。

固体废物

本项目封场期的拆除垃圾中金属等可回收资源外售综合利用,土石垃圾作为入场材料堆填;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沉淀池、蓄水池泥沙作为入场材料堆填,废机油、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统一处理。

地下水及土壤

在库区1km范围内设置地下水本底监测井、污染扩散监测井、污染监测井,在封场后应进行跟踪监测直至堆体稳定

生态恢复

当建筑垃圾堆填场达到封场高度后,应进行终场覆盖,进行生态恢复。

 

环境风险

分层堆填,边坡控制在1:3保证边坡稳定雨季加强巡检在一库区北侧和二库区北侧规划建设浆砌块石结构排洪沟因暴雨或作业时序原因影响,场内若出现积水,通过泵及时抽排至蓄水池,经检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严格执行垃圾入场要求,防止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等不符合入场要求的垃圾进入本堆填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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