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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抚顺特钢五压电室式加热炉改造项目拟审批公示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6-04-0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48日我局拟对抚顺特钢五压电室式加热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48日-2026410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52867489(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编:113006

一、项目名称

抚顺特钢五压电室式加热炉改造项目

二、建设地点

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 8 号

三、 建设单位

抚顺实林特殊钢有限公司

四、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辽宁林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五、 项目概况

抚顺实林特殊钢有限公司拟投资230万元,将五压车间内西北侧室式电加热炉拆除,改建为1台室式燃气加热炉,改建完成后五压车间共有1台室式电加热炉、3台室式天然气加热炉、3500轧机(依托)和2台吊车(依托)。天然气炉主管使用原有管路,炉体使用分支管线(新建;长度为70m)。其余公用、储运和辅助工程依托原有。

本项目建成后不影响全厂钢生产的总产能。

 

废气

本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天然气加热炉”燃烧天然气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项目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并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五压1#和2#天然气加热炉经低氮燃烧后由两根排气筒25m排放。3#天然气加热炉通过低氮燃烧后由排气筒17.5m排放。

废水

本项目无新增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噪声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

固体废物

本项目不新增生活垃圾加热炉检修时产生的废弃的耐火材料由耐火生产厂家回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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