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4月7日我局拟对抚顺市友胜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9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54783205(抚顺市生态环境局东洲区分局)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虎西街15号 邮 编:113003
一、项目名称
抚顺市友胜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一期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抚顺市东洲区章党街道火电社区阜宁北四街1委
三、建设单位
抚顺市友胜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四、环评单位
辽宁美轮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抚顺市友胜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04月03日,位于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章党街道火电社区阜宁北四街1委,项目占地26866.37m2。新建厂房1座,车库1个,建设铁矿废岩破碎筛分生产线一条,年加工100万吨铁矿废岩,作为建筑用砂石外售。项目拟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8万元。
六、环境保护措施
1、项目生产区全封闭,上料区全封闭微负压收集,破碎、筛分、产品出料处设置半封闭集气罩,粉尘集中收集后经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净化后的废气要通过一根17m排气筒高空排放;原料库位于全封闭厂房中,要设置喷淋系统;产品库位于全封闭厂房中,设置喷淋系统,传送带全封闭;厂区内道路硬化,洒水抑尘,设置吸尘车对厂区内沉降的粉尘进行吸附;厂区内设置雾炮机。本项目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本项目洒水抑尘用水全部蒸发,不许外排;初期雨水用作洒水抑尘用水,初期雨水池中的水不足以供给洒水抑尘用水时,要采用市政供水管网的水进行洒水抑尘;洗车用水要循环使用,不许外排;生活污水经防渗旱厕收集,定期清掏,不许外排。
3、本项目要采取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合理布局、基础减振、风机采用软连接、车辆限速限制鸣笛。厂界四周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本项目除尘灰及沉降粉尘收集于200m2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内定期随产品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由厂家定期回收;初期雨水池及洗车平台沉渣定期清掏外售综合利用;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暂存于5m2危废贮存点内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5、本项目危废贮存点要重点防渗;厂房设为一般防渗。
6、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由抚顺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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