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3月17日我局拟对抚顺石化分公司乙烯部聚乙烯装置辛烯共聚新产品适应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7日-2026年3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52867489(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邮 编:113006
一、项目名称
抚顺石化分公司乙烯部聚乙烯装置辛烯共聚新产品适应性技术改造项目
二、建设地点
抚顺市东洲区城乡路2号乙烯部现有厂区内
三、 建设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
四、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辽宁英瑞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五、 项目概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拟投资7810.63万元在乙烯部现有厂区内建设抚顺石化分公司乙烯部聚乙烯装置辛烯共聚新产品适应性技术改造项目。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将乙烯部现有8万t/a聚乙烯装置进行改造,使其达到能够生产辛烯共聚产品的能力;其他公辅及储运设施依托现有或新建。
拆除工程:拆除现有U-FB862储罐所在区域,新建辛烯进料泵及辛烯精制再生系统。
建设规模:年产均聚聚乙烯3.35万吨,丁烯共聚聚乙烯1.65万吨,辛烯共聚聚乙烯3万吨。
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旋转干燥器产生的颗粒物和NMHC;新增设备动静密封点无组织排放为生产装置管线、阀门和机泵等设备设施在运行中因跑、冒、滴、漏逸散到大气中的废气。本项目无组织控制措施主要为选用高效密封设备,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制度。
废水
本项目无新增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新增初期雨水依托乙烯部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
本项目采取消声、减震和隔声等措施。
固体废物
本项目新增少量废脱(吸)附剂,属于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险废物贮存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地下水及土壤
新增设备均在现有装置区内建设,依托现有防渗系统。
风险防控
依托原有三级风险防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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