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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关于抚顺市鹏泰报废汽车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理5万辆报废机动车及20万吨废钢加工配送项目拟审批公示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6-01-2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127日我局拟对抚顺市鹏泰报废汽车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理5万辆报废机动车及20万吨废钢加工配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127日-2026129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52867489(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编:113006

一、项目名称

抚顺市鹏泰报废汽车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理5万辆报废机动车及20万吨废钢加工配送项目

二、建设地点

抚顺市新抚区

三、 建设单位

抚顺市鹏泰报废汽车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四、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辽宁英瑞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五、 项目概况

抚顺市鹏泰报废汽车回收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10000万元建设年处理5万辆报废机动车及20万吨废钢加工配送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厂房1面积10135.76m2),分为南北两部分,南部为1条燃油汽车处理生产线,北部为1条废钢处理生产线;新建厂房2(面积4134.14m2),分为南北两部分,南部为1条新能源汽车处理生产线,北部为汽车零件仓库;新建报废汽车存放场(面积4005.55m2);其它辅助工程、公用工程新建            

建设规模:年处理 5 万辆报废机动车及 20 万吨废钢(包含报废机动车拆解的废钢)。

 

废气

本项目废油液和制冷剂抽取工位上设置负压式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采取负压集气,将收集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控制系统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高25m);切割烟尘经负压式集气罩收集,收集的切割烟尘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高25m)

 

废水

项目产生的地面清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管网收集,经油水分离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一并经厂区污水总排放口排入管网后,排入抚顺胜利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噪声

选购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布袋除尘灰外售综合利用其他废物(拆解产生无法回用的破碎塑料玻璃等)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暂存后,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汽车拆解产生的废物内饰材料(塑料、橡胶)、回用汽车零件、废弃车用电子零部件和废旧玻璃等可回用物资,外售给相应回收能力的物资回收公司。

本项目危险废物包括汽车拆解产生的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含汞废物、废铅蓄电池、石棉废物、废电路板、废尾气催化剂、废油抹布,以及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统一处理。

地下水及土壤

本项目按规范进行分区防渗。

环境风险

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库设置截流沟和集液坑,厂区内修建雨排系统用于风险防控,雨排设置切断阀与应急事故池连接,事故过程中将泄露液体、事故期雨水和消防废水收集至应急事故池。新建应急事故池有效容积245m³;新建初期雨水池75m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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