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环保审批(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 / 拟批准项目公示

抚顺市—辽宁特色林草药材联合实验室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6-01-1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月19日我局拟对辽宁特色林草药材联合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9日-2026年1月21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52867489(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邮 编:113006




一、项目名称

辽宁特色林草药材联合实验室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东洲区章党镇

三、建设单位

抚顺市金达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四、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辽宁环一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五、 项目概况

抚顺市金达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拟投资25422.37万元建设“辽宁特色林草药材联合实验室建设项目”。项目位于抚顺市东洲区章党镇(占地面积26651m2),主要建设:1栋展厅(建筑面积6043.51m2)、1栋研发大楼(建筑面积12811.65m2)、2栋办公楼(建筑面积分别为8960.56m2、11915.18m2)和1栋门卫(建筑面积124.76m2),并配套建设大门、围墙、厂区硬化、绿化等设施,购置相关检测仪器、快检设备

六、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本项目微生物实验室废气经负压收集通过“高效空气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1;高25m)排放

常规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柜或万向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SDG干式酸雾吸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2;高25m)排放

污水处理站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3;高25m)排放;

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4)屋顶排放;

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汇流后经化粪池(100m3)处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其中食堂污水经隔油处理后,通过化粪池排至市政污水管网。厂区设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160m3/d),设计处理工艺为“格网+调节池+反硝化池+好氧池+沉淀池”。生产废水即为实验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章党污水处理厂

噪声

本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固体废物

实验废液、废活性炭、废SDG吸附材料、废除尘灰、废高效空气过滤器、废培养基、实验室沾染试剂废包装物和耗材、过期药品和试剂、废灯管、污泥等均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占地面积24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未沾染药品试剂的废弃包装物和容器、废二级反渗透膜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占地面积32m2),外厂家回收

地下水及土壤

本项目按规范进行分区防渗。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