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月15日我局拟对抚顺县腰堡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5日-2026年1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52867489(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邮 编:113006
一、项目名称
抚顺县腰堡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二、建设地点
抚顺县上马镇及后安镇
三、建设单位
抚顺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辽宁泽枫环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五、 项目概况
抚顺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拟投资687.36万元建设“抚顺县腰堡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项目位于抚顺县上马镇及后安镇。主要建设内容: 温道村灌溉片区骨干输配水工程、西古村灌溉片区骨干输配水工程、新建渠系建筑物、配套工程、退耕还湿工程。
六、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施工工地周围按照有关规定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易产生扬尘的土方工程等施工时采取洒水等抑尘措施。施工材料运输时加盖蓬布,配置防洒装备;焊接施工时,应使用焊接围挡。
废水
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人工干式清理运输车辆及机械设备泥土,无水洗环节;生活污水排入当地村庄防渗旱厕,不排入地表水体。
噪声
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活动,减少施工噪声影响时间;施工过程中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机械设备和工艺,声环境敏感段施工时设置隔声围挡。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废金属件切割/裁断废物、落地金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拆除垃圾、土石方弃渣集中处理;焊渣统一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应及时由环卫部门分类进行处理
生态保护
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间使用既有场地或永久用地作为临时工程用地,减少植被破坏;设置警示标志,加强施工管理措施;表土将分堆按点堆置,期间进行密目网苫盖,后期表土全部进行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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