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月4日我局拟对辽宁凯迈石化有限公司醇基燃料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4日-2026年1月6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58583709(抚顺市生态环境局新抚区分局)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新抚路71号
邮 编:113008
一、项目名称
辽宁凯迈石化有限公司醇基燃料锅炉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抚顺市新抚区华山街7号
三、建设单位
辽宁凯迈石化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辽宁睿铂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辽宁凯迈石化有限公司位于抚顺市新抚区华山街7号,投资30万元建设醇基燃料锅炉项目,占地面积3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台2t/h醇基燃料锅炉(一用一备),并配套相关设施。
六、环境保护措施
6.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排放限值。
6.2水污染防治措施
锅炉废水进入循环水系统,用于设备冷却,不外排,要求建立软化水外购台账。
6.3噪声防治措施
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音,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限值要求。
6.4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醇基燃料存放处采取重点防渗,按规范和标准做好分区防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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