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1月28日我局拟对辽宁盛润能源有限公司煤炭装卸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2月2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52867489(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邮 编:113006
一、项目名称
抚顺县新颖机械设备回收站农机拆解项目
二、建设地点
抚顺县峡河乡三家子村
三、建设单位
抚顺县新颖机械设备回收站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辽宁环一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辽宁盛润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150万元建设“煤炭装卸场项目”,项目位于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封闭装卸中心一座(占地面积约200m2),作为煤炭储存、转运场所,煤炭定期转运,不进行长期储存。新建洗车平台及火车装卸区,其他辅助公用工程新建。本项目不新建厂外运输道路。
建设规模:铁路转公路转运煤炭2万t/a。
六、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煤炭全部堆存于装卸中心,装卸中心全封闭且地面全部硬化,内部配套喷淋系统及雾炮机洒水抑尘。厂区内道路地面硬化,配洒水车洒水抑尘,厂区四周设置不低于封闭装卸中心高度的防风抑尘网。火车装卸区地面硬化、定期洒水降尘、物料不落地堆存直接装车运至封闭装卸中心,禁止物料露天堆存。
厂区出入口设洗车平台,运输车辆全封闭,进出厂运输车辆排放标准达到国六排放标准。
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厂内设置洗车平台及1座二级沉淀池(一级、二级沉淀池有效容积各为4m3),上层清水循环用于清洗轮胎,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通过雨水导流沟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30m3),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
噪声
本项目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减振、厂房隔声、室外水泵安装隔声罩等降噪措施。火车装卸区铁路专用线以南设置高4m×长160m硬质围挡。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二级沉淀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的煤泥沉渣,定期清掏,直接掺入产品外售;
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地下水及土壤
本项目按规范进行分区防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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