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1月28日我局拟对抚顺县新颖机械设备回收站农机拆解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2月2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52867489(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邮 编:113006
一、项目名称
抚顺县新颖机械设备回收站农机拆解项目
二、建设地点
抚顺县峡河乡三家子村
三、建设单位
抚顺县新颖机械设备回收站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辽宁环一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抚顺县新颖机械设备回收站拟投资40万元建设“抚顺县新颖机械设备回收站农机拆解项目”。项目位于抚顺县峡河乡三家子村(占地面积2527m2),主要建设:1间拆解车间(建筑面积1000m2)、1间报废农机暂存间(占地面积200m2)、1间办公室(建筑面积255m2),其他辅助、储运和公用工程新建。
建设规模:拆解回收报废农机 300台/年。
六、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拆解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NMHC、危险废物贮存库产生的NMHC。
废水
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噪声
本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固体废物
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主要包括废机油、剩余燃油、废防冻液等)、废机油滤清器、燃油罐(废油箱)、液压油管、废电路板、废催化剂、清洁含油抹布、含油手套等均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占地面积200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废塑料、废钢铁、废弃车用电子零件、废玻璃、废旧轮胎、废总成、废海绵及座椅材料等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450m2),外售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地下水及土壤
本项目按规范进行分区防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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