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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财源矿业有限公司 铁矿开采项目拟审批公示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5-07-0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7月9日我局拟清原满族自治县财源矿业有限公司铁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9日-2025年7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52867489(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编:113006

一、项目名称

清原满族自治县财源矿业有限公司铁矿开采项目

二、建设地点

清原满族自治县土口子乡

三、 建设单位

清原满族自治县财源矿业有限公司

 

四、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辽宁环一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五、 项目概况

清原满族自治县财源矿业有限公司拟投资2912.9万元建设铁矿开采项目。本项目采用地下开采方式对采区Fe1、Fe2、Fe3号铁矿体进行开采,采用斜坡道开拓方式,汽车运输,采用留矿全面嗣后充填采矿法回采工艺。拟建设斜坡道XPD、回风井FJ、天井等;位于斜坡道XPD东侧设置工业场地(新建;占地面积:4551㎡);其余辅助、储运、公用工程新建或依托现有。

开采规模:铁矿15万t/a。

 

废气

本项目井下凿岩采用湿式凿岩;爆破后即进行通风,必要时,对采场采取强制加强通风措施;在原矿装卸过程中要求降低装卸高度,必要时可对矿堆进行洒水抑制粉尘的飞扬;矿石中转站为彩钢全封闭式,地面硬化并定期洒水;运输道路硬化、限速行驶、车俩加盖苫布、定期洒水降尘。

 

废水

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井下涌水,经过井底水仓及地表高位水池的沉淀后,回用于凿岩用水、抑尘、绿化用水,不外排。

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淘,不外排。

噪声

本项目生产设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

 

固体废物

本项目基建期废石回填露天矿坑,不设堆存场;营运期废石直接回填采空区,不升井。废机油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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