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4月17日我局拟对抚顺市林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矿坑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7日-2025年4月21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52867489(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邮 编:113006
一、项目名称
抚顺市林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矿坑生态修复项目
二、建设地点
抚顺县上马镇上窑沟村滚马岭采区
三、 建设单位
抚顺市林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四、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辽宁睿铂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 项目概况
抚顺市林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拟投资1067万元建设矿坑生态修复项目。本项目位于抚顺市抚顺县上马镇上窑沟村滚马岭采区,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企业尾矿库提级治理改造项目产生的尾矿砂作为回填物料对滚马岭采区露天矿坑进行生态修复,生态修复面积14000m2。
废气
本项目配备洒水车对运输道路施工作业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对非作业采用苫布罩盖措施;车辆限速,物料运输时适当加湿或盖上蓬布,避免漏撒;选用环保型施工机械、车辆,选用质量较好的燃油。
废水
本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容积:10m³)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
噪声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
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和生活垃圾,矿坑平整过程产生的土石方全部作为场地平整材料,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统一处理。
生态环境
施工完成后对施工区域进行生态绿化、植被恢复;运行期重点监测植被成活和长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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