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4月17日我局拟对废钢铁炉料加工配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7日-2025年4月21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52867489(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邮 编:113006
一、项目名称
废钢铁炉料加工配送项目
二、建设地点
望花区古城子河西街与演武路交叉路口西北侧
三、 建设单位
辽宁康宏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有限公司
四、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辽宁泽枫环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五、 项目概况
辽宁康宏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有限公司拟投资4000万元建设“废钢铁炉料加工配送项目”。本项目位于抚顺市望花区古城子河西街与演武路交叉路口西北侧,租用现有闲置厂房(钢结构封闭厂房;建筑面积:7500m2),购置液压金属打包机、吊车等设备,新建年处理废钢铁6万吨的生产线,生产废钢炉料,外售抚顺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非真空感应炉炉料)。其他储运、辅助、公用工程新建或依托原有。
废气
剪切工序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新建;DA001;高15m)排放。在生产厂房上方棚顶安装喷淋设施对装卸、打包等产生的无组织粉尘进行降尘。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废水
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该污水排入污水管网,最终由海城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噪声
本项目采用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
固体废物
本项目分拣出的塑料等杂质、其他金属,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新建;面积:200m2),定期外售综合利用。项目散落在厂房地上的沉降尘收集后同收尘灰随原料一同进入打包机,统一回用于生产中。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液压油,置于密闭的专用桶中,暂存于危废贮存点(新建;面积:20 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统一处理。
地下水及土壤
本项目按规范进行分区防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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